应当明确新三板的市场定位
证监会8月初正式宣布,经国务院批准,决定扩大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试点,增加包括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天津滨海高新区三个试点区。将实行"总体规划,分步推进,稳妥实施"的原则,设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逐步将条件比较成熟的园区纳入试点范围,为试点园区的非上市股份公司提供股份报价转让等服务。
国务院批准决定扩大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试点(市场俗称“新三板”,为了方便起见本文使用“新三板”提法),引起各方的高度重视,有的园区积极准备更多公司到新三板上市,券商、创投企业尤为积极,认为增加了新的投资机会,有人提出为了提高市场流动性,应当引入个人投资者,实行做市商制度。当然也有人担心在A股市场低迷的情况下,新三板扩容是否会对低迷的A股市场产生新的新的冲击(资金分流)。
这里首先必须明确什么是新三板市场?它的主要功能是什么? “新三板”是市场的叫法,比较科学的名称应为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系统或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市场。从最开始在中关村的试点,到如今在全国扩充了该市场的规模,新三板是产权交易市场,是证券化了的股份交易市场,而不是股票交易市场。这和A股主板市场、中小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是不一样的。有人把新三板市场说成是场外交易市场(OTC),也是不确切的。场外交易市场是股票市场,它具有股票发行和交易功能,它可以对外公开发行股票,最大的特点不是在交易所市场发行上市交易,而是柜台发行与交易(现代场外交易市场是电子化发行与交易系统,如美国的纳斯达克系统)。在场外市场发行与交易主要是中小企业的股票。而新三板市场是产权交易市场。
其次,新三板不具备发行功能,而是把资产存量证券化后的交易形式,并不是在社会上招收新股本。此外,新三板中企业目的为资产重组以及盘活资产存量而参与交易,这与A股市场是不同的。新三板市场主要针对高科技和中小企业,一方面通过新三板市场盘活资产存量,一方面可在此做上市前的准备,调整结构。新三板定位于为成长性、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股份转让和定向融资服务,这将有利于加强对经济薄弱环节的支持,促进民间投资和中小企业发展。
目前创业板的进入门槛较高,众多的中小微企业达不到上市条件,难以利用股票市场进行直接融资,而新三板则定位于为成长型、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股份转让和定向融资服务,满足市场需求。新三板的扩容将会促进民间投资和中小企业发展。对于创投机构来说,新三板扩容将为其带来投资新机遇。在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增加的同时,挂牌企业股东人数的突破也将使得其交易日益活跃,使得创投机构在面临更多投资标的时,退出渠道将较以往更加顺畅。高新园区内的中小企业均是具有良好成长性的创新型企业,创投机构在帮助园区内企业解决资金问题之余,还能为被投企业带去先进的技术、规范的管理及广阔的市场,这会促进企业成长。如果能够使新三板挂牌公司获得到交易所上市的“绿色通道”,会吸引更多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小企业到新三板市场生挂牌交易。
新三板市场的融资功能属于小额定向融资,扩大试点后,融资额也很有限,对市场扩容影响很小。据统计,自2006年中关村新三板试点以来,市场上共有挂牌券商133家,其中1家已在中小板上市,7家在创业板上市,4家正在等候发审。此次高科技园区的增加,将扩大挂牌公司的来源,显著增加挂牌公司的数量,快速扩大新三板市场的规模。新三板成立后,资本市场服务面得到了拓宽,这将有利于缓解交易所市场的发行上市压力,稳定市场预期。总体来说,该市场是对A股市场以及其他公开发行市场的准备和补充,因此其的扩容对A股市场不形成冲击,交易只涉及到资产存量,不涉及到增量,而普通个人投资者也不直接参与。按现有制度安排,新三板当前的投资者准入范围不会对二级市场造成投资者分流。由于当前允许的机构投资者仅限于法人、信托、合伙企业,自然人限于挂牌前的自然人股东或定向增资等原因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因此还不会对二级市场的投资者产生直接影响。
此外,目前新三板市场并没有IPO功能,只能挂牌后定向增资,融资功能较弱。公司如果定向增资需要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并实行逐个审批的核准制。从过去的定向增资金额看,单个公司定向增资规模在几百万到几千万元之间,2011年实现定向增资1007亿元,远低于场内市场。因此对A股市场和投资者不会造成很大冲击。
从原有的中关村三板市场来看,交易较为清淡、价格也不高,为此有了“这个市场没什么炒头”的说法。在现有交易规则下,由主办券商代为办理报价申报,每笔委托不得低于30000股,并实行人工指定成交,这种方式大大限制了市场流动性。这个市场主要是企业法人、机构投资者之间的大额交易,交易不够活跃正常现象。我认为,该市场本不应有很活跃的交易频率,否则A股的种种问题又将出现。事实上,这个市场主要是为了企业资产重组、调整结构和上市做准备的市场,所以这个市场不活跃并不是坏事。本来创业板应该如此,结果创业板变成了比主板炒作还厉害的市场,本应给企业准备的创业板市场,正是由于过多的个人投资者进入而出现定位错误。
如今新三板的扩容获得了多方的认可。新三板尚处于试点建设中,制度建设尤为重要。应注意不要将新三板错误定位。有人提出新三板市场应当引进个人投资者,实行做市商制度。我认为,新三板市场是一个“私募市场”,如果引入个人投资者,实行做市商等制度,新三板市场便会成为另外一个公开市场,有可能重蹈A股市场覆辙。这种情况下,个人投资者也将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相继亏损后,继续在新三板失利。应设置适合投资者进入制度,保护个人投资者的利益。
新三板要做到制度规范,定位明确。重视企业的存量交易,着重解决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并为转板上市做准备。 曹凤岐的博客blogsina/cf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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