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下“血本” 争夺区域金融中心
上海自贸区的建立一度使得中部地区金融中心的争夺日益激烈,南京作为长三角面向中西部的桥头堡,自然也不甘落后。
8月13日,南京市金融办正式发布了《关于全面支持南京(河西)金融集聚区发展的实施办法》(宁政发[2014]192号),同时公布的还有《南京(河西)金融集聚区发展专项扶持政策实施细则》,对新政策扶持对象范围、补贴标准及建邺区发展环境等内容作了介绍。
据悉,该政策从去年下半年就开始讨论,直到目前才公布。虽然此前南京也一直都有扶持奖励政策,但这是南京市10年来在吸引金融机构方面投入最大的一次,也彰显了南京积极争夺泛长三角区域金融中心的决心。
长三角金融暗战
一直以来,南京都将自己视为泛长三角地区的中心城市,2013年1月,南京市正式发布了《南京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规划(2011-2020)》,正式提出要把南京打造成承接上海、覆盖江苏、辐射皖赣的泛长三角区域金融中心城市。
事实上,在此之前,国务院出台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2010-2015)》(下称长三角规划)也提出,发挥上海的龙头作用,努力提升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宁波等区域性中心城市国际化水平。
“长三角规划”中的“长三角”范围是上海市、江苏省的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扬州、泰州、南通,浙江省的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舟山、台州16个城市。由于其中还提到,要“统筹两省一市发展,辐射泛长三角地区”,而金融作为一个城市“高大上”的标签,自然成为各市发力争夺的重要战争。
据了解,除上海外,其余15个长三角城市中就有8个正式提出过“区域金融中心”的构想,如浙江宁波提出了建设东南沿海区域金融中心、杭州提出建“长三角南翼区域金融中心”,而江苏南通则提出建设“长三角北翼金融中心”,此外,南京、苏州、无锡、舟山、绍兴也都做着“金融中心梦”。
但由于各市的区位和产业优势,这些“金融中心梦”也不尽相同,如舟山群岛要打造区域性港航物流金融服务中心和海洋科技金融服务中心,苏州背靠上海要打造长三角金融副中心。
而其余城市则因为经济辐射力较弱,只能谋求建设本地金融集聚区,但是实力无法与甬杭抗衡的浙江台州则确立了全国性“两小”金融特色城市的目标,突出中小金融和民营金融特色。
“真正意义上的区域金融中心,其业务辐射半径必须超越本地区范围,仅有对内聚合力,缺乏对外辐射力不是真正的区域金融中心。”南京建邺金融CBD副主任侍得广认为,能否面向周边的省内城市、长三角乃至华东地区各大城市拓展金融服务是衡量区域金融中心的关键标准。
“其他城市要么离上海太近,要么与周边省市经济落差比较小,金融集聚力都不行,所以只是喊喊口号,做起来难度比较大。”江苏省委政策研究室一位人士向记者表示。
今年5月,由南京市方面主办了泛长三角区域现代金融创新发展峰会,泛长三角地区南京、宿迁、扬州、泰州、镇江、淮安、芜湖、马鞍山、滁州、宣城10市正式成立区域城市金融创新合作联盟,其中南京当仁不让地要做“带头大哥”。
对此,侍得广认为:“南京在泛长三角城市中优势最为明显,因为它是长三角最西边的桥头堡,对周边城市辐射力非常强,人口、教育、商业资源流入量最大。它可以承接上海、覆盖江苏、辐射皖赣,这是中东部地区发展潜力最大的区域,也是金融机构未来的重要市场挖潜地区。”
南京的“吸金大法”
怀揣着金融中心梦,这一次南京可谓下了“血本”。
2011年南京市委、市政府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金融业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73号文”,该文件确立了建邺区河西金融集聚区的规划蓝图,该文件与《南京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规划(2011-2020)》、《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共同成为南京打造泛长三角区域中心的纲领性文件。
事实上,从2005年开始,南京就开始对落户南京的金融机构给予政策和资金奖励扶持,到2013年,这个专项资金总额达到6000万元,从2011年起,奖励扶持资金领取家数每年达到20-30家。
而为了进一步突出南京(河西)金融集聚区在全市金融产业布局中的自身特色和核心地位,南京这一次将专项补贴奖励额度由原来每年6000万元扩充至每年 1 亿元,重点支持河西金融集聚区打造成为区域内的金融机构集聚中心、金融交易中心、财富管理中心、金融研训中心和金融信息服务中心。
根据政策的发放范围,对新设立入驻集聚区的金融机构法人总部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助;对新设立入驻集聚区的金融机构地区总部或一级分支机构、金融后台、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的准金融机构在正常营业后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助。
新设立入驻的外资金融机构代表处,对其在河西金融集聚区内租赁自用办公用房,按照实际租赁面积,3年内给予1200元/平方米/年的房租补贴。
而且此次补贴范围进一步扩大,如专业化人才培训、投资咨询、信用评级、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以及互联网金融、资产管理、财富管理等新型金融机构,经认定后给予首期30万元的开业补助。
新政策对金融人才的奖励标准和范围均有新突破。对新设立入驻集聚区的金融机构法人总部副职待遇以上高管人员,连续3年给予每个职位每年5万元奖励,各公司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50万元;对新设立入驻集聚区的金融机构地区总部正职高级管理人员,连续3年按每个职位每年 3 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各公司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9万元等。
不过,对于利润丰厚的大部分金融机构来说,成百数十万的奖励并不一定起到决定性所用,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业务,才是他们最看重的。
为了完善南京金融产业链,去年10月,江苏首家场外交易市场(OTC)——江苏股权交易所挂牌成立,截至目前挂牌量已经超过50家,新政策还明确支持南京石化商品交易合约中心开展现货挂牌融资,努力打造全国大宗油品的交易中心、定价中心、物流中心。鼓励河西金融集聚区组建区域金融资产交易、碳排放交易等新型要素平台。
截至目前,集聚区已入驻包括永丰银行、紫金财险、锦泰期货等法人总部12家,北京银行南京分行、美亚财险江苏分公司等区域总部58家,其他各类金融、准金融机构300余家,入驻的金融法人总部和外资金融机构数量已占全市总量的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