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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性股权市场收揽逾2.5万家企业

日期:2015.08.24 作者:乔誌东 来源:证券日报

■本报见习记者 乔誌东

    目前,《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管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于7月27日已经征求意见完毕。业内人士认为,随着征求意见的结束,意味着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监管办法出台指日可待,这也标志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格局已经基本形成。

    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是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新国九条”)和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做出的工作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扩大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重要意义。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之外,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发挥的作用也在与日均增。

    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昨日,目前在全国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企业数量合计达到25345家,是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挂牌公司总和的近5倍,总资产合计为4147亿元。从行业分布的角度来看,属于资本货物的挂牌公司最多,为5102家,占比2352%,其次为材料行业,为3922家,占比1808%,再次为视频、饮料与烟草行业,为3307家,占比1525%;从地域分布的角度来看,在广东省挂牌公司最多,达5310家,其次为福建省,达到2452家,第三位是浙江省,为2037家;从交易所分布的角度来看,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公司最多,达到6309家,其次为前海股权交易中心,为5571家,再次为甘肃股权交易中心,为1952家。

    针对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基本定位,征求意见稿规定,基于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自身优势和所服务企业的特点,明确区域性股权市场是为其运营机构所在地省级行政区划内中小微企业私募证券的发行、转让及相关活动提供设施与服务的场所,是私募证券市场的一种形式。

    九鼎德盛首席证券分析师肖玉航认为,我国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是多层次市场的基础,大部分为中小微企业,其发展中的问题与融资需求较大,从市场参与情况来看,大的券商与银行、金融机构目前更希望参与新三板市场,对于区域性市场介入程度不高,大部分区域性交易市场成交量极小,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区域性市场能否发展壮大,一方面需要国家层面的支持,另一方面需要中介机构的积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