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首次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登记托管工作正式启动
9月19日,河北省首次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托管培训会在石家庄召开,本次培训会由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办,石家庄股权交易所负责承办。石家庄市辖区268家企业参加了培训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河北省金融办副巡视员王锦安、河北省金融办证券期货处处长高军斗、石家庄市工商局党组成员、企业注册分局局长李卫东及有关部门领导等,石家庄股权交易所董事长王彪、总裁徐林参会并发言。
河北省金融办副巡视员王锦安指出,本次会议的召开,是河北省高度重视并不断优化金融发展环境的重要体现。只有进一步完善现有股权登记托管制度,通过提升制度层次,依法赋予专业机构相关职能,建立托管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监管和托管机构自律监管结合的双重监管体制,才能为规范的股权交易创造更加和谐的市场环境。
此外,石家庄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分局局长李卫东局长也在会上要求推行股权集中登记托管,应以服务企业至上、支持企业发展为理念,以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为目标,规范有序的开展企业股权集中登记托管。今后凡在石家庄市范围内依法设立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均应在石家庄股权交易所进行集中登记托管。此外,鼓励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等形式企业在石家庄股权交易所进行股权登记托管。
会上,石交所相关人员主要针对股份制企业托管规定以及有关事项进行全面阐述与讲解,并介绍了企业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融资及挂牌上市的相关业务流程。
为了加强河北省企业股权管理,明确产权归属,增强企业直接融资能力,维护企业、企业股东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股权管理公信力,防范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河北省人民政府于2013年11月8日,就规范河北省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集中登记托管工作下发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全省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集中登记托管的通知》(冀政函[2013]146号)。
通知明确指出,石家庄股权交易所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并授权在河北省范围内开展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集中登记托管工作的股权登记托管机构。“凡在河北省依法设立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应到石家庄股权交易所进行股权登记托管和股权变更登记。其他非上市公司,可参照石家庄股权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新设立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石家庄股权交易所办理股权登记托管手续;已注册成立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自此通知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到石家庄股权交易所补办股权登记托管手续。”
石交所为已办理股权登记托管的公司提供规范的股权登记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股东开户、股权登记、托管、变更、查询、挂失、冻结、质押,股东名册管理,分红派息,信息咨询及依规向公司提供准确、完整的股东名册等。
今后,辖区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不再受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变更等相关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