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新闻中心

场外交易有哪些风险

日期:2014.08.25 作者:宋璇 来源:国际金融报

  场外交易市场越来越红火,参与的企业和个人也越来越多,那么如何把握场外交易市场快速发展的机遇?又如何防范其中的风险?对此,记者采访了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上股交”)。

  场外交易市场与场内交易市场有哪些区别?

  上股交:场外交易市场与场内交易市场(交易所市场)的主要区别有:

  (1)交易产品不同。交易所市场主要交易上市公司的股权,场外交易市场除挂牌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外,还可以交易其他金融产品及金融衍生品。

  (2)交易方式不同。交易所市场采取指令驱动的集中竞价交易制度,而场外交易市场通常采用协议交易方式。

  (3)准入门槛不同。交易所市场上市的公司,主要面向大型、成熟或者处于高速成长期的企业,准入门槛较高;场外交易市场主要面向初创期或成长初期的企业,其准入门槛相对低很多。

  (4)承担义务不同。交易所市场上市的公司,不但要履行严格的信息披露义务,还要接受监管部门、交易所、中介机构、投资者和市场各方的监督,对其规范运作提出很高的要求;而在场外交易市场挂牌的企业,其承担的义务相对来说要少。

  上海股交中心在场外市场发展中承担何种角色?

  上股交:场外交易市场是继创业板之后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重要内容,为数量更加庞大的成长型中小微企业的快速发展提供新的资本平台,具有极大的发展潜力和空间。

  上海股交中心的成立旨在积极参与我国证券场外交易市场建设,在证监会统一监管的市场体系中承担证券场外交易市场建设试点任务,推动企业在场外交易市场挂牌,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服务成长型企业和实体经济发展。上海股交中心作为上海市参与探索场外交易市场建设的载体,作为对接全国场外交易市场的平台,承担着重要的试点和探索功能。

  目前,上海股交中心主要业务板块包括股份转让业务(E板)、中小企业股权报价业务(Q板)、私募债业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份额报价业务和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托管业务等。

  上海股交中心与新三板和交易所市场有哪种关系?

  上股交:(1)上海股交中心和新三板都属于证券场外交易市场,而交易所市场属于场内市场,由主板、中小板(通常将主板和中小板合称为“主板”)、创业板构成。上海股交中心和新三板同属一个层级,是比交易所市场较低层次的资本市场,它们与交易所市场通过转板机制建立起企业在不同层次市场之间的流动,构成我国的多层次资本市场。

  (2)新三板与上海股交中心一样,都是面向所有有意愿进入资本市场的非上市公司,只要其符合相关条件即可挂牌,不受区域、行业的限制。

  (3)上海股交中心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授权,对企业进入交易所市场进行培育、辅导和推荐,作为对接交易所市场的地方服务平台。在中心挂牌的企业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到更高级的资本市场上市。

  上海股交中心目前的运营情况如何?

  上股交:2012年2月15日,上海股交中心启动,首批19家企业成功挂牌。截至2014年8月8日,上海股交中心在秉持严格审核、充分信息披露的原则之下,股份转让系统(E板)已实现挂牌公司213家,股权报价系统(Q板)已实现挂牌企业1148家;分布于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23个行业。累计促进挂牌公司实现融资近37亿元。

  投资者如何参与场外市场投资?

  上股交:在海外成熟资本市场,合格投资者制度已十分普遍。由于场外交易市场主要是帮助处于初创阶段中后期和成长阶段初期的中小企业解决资本金筹集、股权流转等问题,并衍生出相关的金融产品,相比成熟市场风险相对更高。因此上海股交中心对投资者采取了合格投资者制度下的适当性管理。简单讲,即对机构投资者全面放开,对自然人投资者设定一定的资格门槛。

  具体来看,参与业务的投资者,应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可以是经上海股交中心认定的下列机构或人员:

  (1)机构投资者,包括法人、合伙企业等;

  (2)公司挂牌前的自然人股东;

  (3)通过定向增资或股权激励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

  (4)因继承或司法裁决等原因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

  (5)拥有人民币50万元以上金融资产的自然人;

  (6)上海股交中心认定的其他投资者。

  上述第(2)(3)(4)项中的自然人股东在不满足上述第(5)项条件时只能买卖其持股公司的股份。

  场外交易市场有哪些必须特别提示的风险?

  上股交:(1)上海股交中心与证券市场的主板、中小板等市场相比,其投资特点和交易规则存在较大的差别。投资者在进行上海股交中心金融产品投资之前,应认真阅读上海股交中心有关规章制度、业务规则,并务必详细了解将投资的相关产品情况和此类产品的交易规则、特点。由于投资者的投资决策而引起的任何损失将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上海股交中心挂牌公司与现有证券市场的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相比较,一般具有成长性强、业务模式新,但规模较小、经营业绩不够稳定、抗风险能力较弱等特点。在参与上海股交中心金融产品投资之前,投资者务必仔细研读相关公司的产品募集说明书、定期报告及其他各类公告,了解公司基本情况,做到理性投资,切忌盲目投资。

  (3)上海股交中心各类金融产品信息披露低于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标准。上海股交中心产品价格可能因多种原因发生巨大波动,投资者需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4)风险揭示无法详尽列示上海股交中心各类金融产品的全部投资风险。投资者在参与投资前,请务必对此有清醒的认识。

  投资者还须注意的风险有哪些?

  上股交:投资者从事上海股交中心金融产品投资活动可能面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风险:

  (1)宏观经济风险。由于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和其他资本市场的变化,可能会引起金融市场的波动,使投资者存在亏损的可能,投资者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政策风险。有关上海股交中心金融产品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业务规则发生变化,可能引起产品价格波动,使投资者存在亏损的可能,投资者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经营风险。由于上海股交中心金融产品受相应公司所处行业整体经营形势的变化和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如经营决策的重大失误、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重大诉讼等都有可能引起产品价格的波动;由于相应公司经营不善甚至会导致该产品中止交易、暂停或终止挂牌,投资者将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失。

  (4)技术风险。因交易系统、清算交收、行情揭示及资金划转是通过电子通讯技术和电脑技术等来实现的,这些技术存在着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的可能,同时通讯技术、电脑技术和相关软件具有存在缺陷的可能,这些风险可能给投资者带来损失或导致联网转账资金不能即时到账,投资者将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失。

  (5)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诸如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瘟疫、社会动乱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上海股交中心产品转让交易系统的瘫痪,投资者将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失和不便。

  (6)违法违规风险。如果投资者违法违规使用账户,或存在严重影响正常交易秩序的异常交易行为,投资者将承担被代理买卖机构拒绝受理委托或终止上海股交中心产品交易委托代理关系的风险。

  (7)其他风险。由于投资者的密码失密、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以及决策失误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登录假冒网站进行委托,或网上委托操作完毕后未及时退出,他人进行恶意操作或遭遇黑客攻击而造成的损失;委托他人代理上海股交中心产品转让而造成的损失,将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在投资者进行上海股交中心金融产品转让时,他人给予投资者的任何保证获利或不会发生亏损的承诺都是没有法律根据的,类似的承诺不会减少发生亏损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