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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市场互联互通有了新利器

日期:2014.08.19 作者:陈健 来源:上海金融报

  本报讯

  (记者陈健)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证券公司柜台市场管理办法(试行)》,总结了证券公司柜台业务试点经验,从私募产品发行销售转让、登记托管结算、自律管理等方面对证券公司柜台市场业务做了进一步规范;同时还发布了《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管理办法(试行)》,对参与人、报价发行和转让、账户登记和结算、信息披露、业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中国证券业协会表示,前者对于落实新国九条“规范发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柜台业务”,再造证券公司基础功能,建设现代化投行具有重要意义;后者作为私募市场的一项重要基础设施,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报价系统”)的建设和规范发展,对于培育私募市场,促进私募市场互联互通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试行办法,证券公司柜台市场是指证券公司为与特定交易对手方在集中交易场所之外进行交易或为投资者在集中交易场所之外进行交易提供服务的场所或平台。证券公司柜台市场试点工作自2012年12月21日由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启动。一年多来,15家试点证券公司柜台市场制度建设进展顺利,柜台市场内部管理构架基本成型,柜台市场系统上线运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据了解,报价系统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为机构投资者提供私募产品报价、发行、转让及相关服务的专业化电子平台。报价系统定位于私募市场、机构间市场、互联互通市场和互联网市场,报价系统通过与证券公司柜台互联互通,可以打破各个柜台之间的信息隔离,联接各个“孤岛”式的柜台,推进私募产品跨机构、跨市场交易。

  目前,中国证券业协会正在紧锣密鼓地与东方证券等32家证券公司进行系统和产品的对接,已有安信证券等10家证券公司通过了生产环境对接测试,近期将实现报价系统与上述证券公司柜台市场或柜面系统的互联互通。下一步,该协会将根据系统对接情况,加快与证券公司互联互通的进度,为私募债券在证券公司等机构间的报价、发行与转让奠定基础。

  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股权交易和融资,鼓励科技创新和激活民间资本,加强资本市场对实体经济薄弱环节的支持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目前,报价系统已经初步建立了与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海峡股权交易中心、青海股权交易中心等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对接机制,实现了产品和项目信息的集中展示。《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管理办法(试行)》发布实施后,还有一个重大变化,即除金融监管部门明确规定必须事前审批、备案的私募产品外,证券公司在报价系统报价、发行、转让的私募产品直接实行事后备案,无须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创新业务(产品)专业评价。

  中国证券业协会表示,两项办法发布实施后,该协会将密切关注证券公司柜台市场及报价系统业务的开展情况,不断总结经验,加强风险防控,完善自律管理,进一步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