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法制网北京4月20日讯 记者陈丽平 今天被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证券法修订草案,在建立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方面作出多项规定。
现行证券法主要规范交易所市场,对其他层次市场缺乏明确规定。修订草案对多层次资本市场增加了相应规定:一是将证券交易场所划分为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证券监管机构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并明确组织股权等财产权益交易的其他交易场所应当遵守国务院的有关规定。二是明确公开发行的证券,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公开交易。三是明确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证券监管机构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可以组织证券的非公开交易。四是规定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可以依法设立不同的市场层次,设立公开交易市场应当经证券监管机构批准。五是构建多层次信息披露制度。针对公开发行的证券、公开发行豁免注册或者核准的证券和非公开发行的证券,以及股票未公开交易公众公司,分别规定了不同的信息披露义务。
下一篇:浙江省出台资本市场发展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