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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交所助推金融创新 我市中小企业融资再添活力

日期:2011.01.05 作者: 来源:

      日前,合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合肥市股权质押融资管理办法》(合政办【2010】59),并规定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众所周知,融资难问题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一大瓶颈,股权质押则是中小企业突破融资瓶颈的重要手段之一。而股权质押融资涉及面很广,需要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正是由于法律法规的不明确,股权质押融资业务在我国受到很大限制。此次我市出台《合肥市股权质押融资管理办法》的目的,即在于规范股权质押融资行为,防范和控制股权质押融资风险,扩宽企业融资渠道,帮助我市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依照《办法》,以在我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进行融资的,均应遵照《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办法》不但详细规定了在我市进行股权质押融资应当满足的条件及应当履行的程序,还有三大亮点:一是鉴于广大中小企业股权管理混乱、股权结构不明晰、股权流动性较差、交易变现较难等现实情况,规定出质股权应在依法设立的股权登记托管机构进行股权登记托管,旨在帮助中小企业明晰股权结构,有效降低股权质押融资的风险,促使更多的金融机构接受中小企业股权质押;二是为了鼓励股权质押融资业务在我市的开展,《办法》明确提出将对符合条件的股权质押融资业务基于适当的财政资金扶持(具体办法将另行制定);三是将推行股权质押融资与构建我市的区域场外市场相结合,明确规定:“市政府授权安徽省股权交易所具体负责股权交易市场建设,推动创业风险投资、产业投资等投资机构与股权融资项目对接;发挥市场平台作用,做好股权登记托管、市场价值评价、动态跟踪监测和股权交易等配套服务。” 
       《办法》的出台,为我市广泛开展股权质押融资业务创造了条件,最终将惠及我市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同时,也是合肥区域金融中心和要素大市场建设的一件大事,为推动我市建设创新型城市,实现跨越式发展必将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