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性股权市场

企业挂牌基本条件

日期:2014.03.21 作者: 来源:

企业申请在本中心挂牌,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满十二个月;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 主营业务明确;
    (三) 股权清晰,治理结构健全;
    (四) 合法规范经营,最近一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五) 股东大会通过申请挂牌的决议,同意企业到本中心挂牌、登记托管并接受监管,承诺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